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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8日 17:27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6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师范类本科生:2026418

    教育类研究生:面试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温泉校区:齐学楼、正学楼

    昆仑校区:文史楼

    具体考场和候考教室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前三天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发放。

    三、面试分组安排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以下分组与人数组织面试,不得擅自调整:

    序号

    学院

    分组数量(组)

    面试总人数(人)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195

    2

    教育科学学院

    9

    316

    3

    历史与社会学院

    2

    82

    4

    外国语学院

    3

    116

    5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5

    190

    6

    数学科学学院

    5

    184

    7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3

    111

    8

    化学化工学院

    4

    146

    9

    生命科学学院

    3

    123

    10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4

    140

    11

    体育学院

    6

    223

    12

    音乐学院

    4

    168

    13

    美术学院

    3

    131

    14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3

    110

    15

    心理学院

    3

    127

         、面试专家聘请要求

     各学院须严格执行专家选聘标准,切实加强资质审核,确保评审队伍专业、合规。

    (一)高校专家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学专家原则上须具备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选聘专家应专业对口、师德优良、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四)每个面试组须配备3名专家,学院须对专家职称、身份逐一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参与面试评审工作。

    (五)各面试组组长须由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五、考务材料管理

        (一)考务管理科统一提供:面试评分统计表、工作人员及专家签到表、专家与工作人员信息统计二维码,以上材料用于现场评分、签到登记及费用核算。

        (二)学生签到表、测试表由各学院自行印制、规范填写并妥善留存备查。

     六、缓测安排

        (一)申请缓测的学生,须在2026425日前完成缓测相关测试。

        (二)本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须组织现场面不允许线上面试

     七、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请于420日前将电子版面试评分统计表发送至考务管理科于晶老师OA,分数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不计算平均分。

        (二)纸质版材料请于421日前将纸质版评分统计表、工作人员及专家签到表交至考务管理科(行政楼二楼 209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严格执行专家聘请标准,规范面试流程,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本次面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 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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