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2026年下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流程衔接顺畅、相关政策传达到位,现将测试安排、政策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传达至相关学生,做好组织协调与督促指导工作。
一、测试安排
测试安排 | 预计时间 | 测试对象 | 备注 |
笔试报名 | 2026年9月中下旬 | 2027届、2028届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生,参与实习支教的学生不得报名此次考试。 | 具体测试安排、要求等详细事宜将在教务处官方网站发布专项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
笔试考试 | 2026年10月末或11月 |
二、考核要求及证书申领
(一)考核要求
1.培养过程性考核要求参加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平台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须电脑端登录学习,APP有时不计入师范生学时。)
(2)学习路径
①登录平台注册,身份选择 “教师” → 教师类型选择 “师范生” → 选择所在学校 → 保存;
②在“教师研修”频道,进入“国培示范”,点击专题“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 ”报名学习;
(3)学时要求
须完成不少于18个学时的免费课程学习;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二)证书申请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笔试、面试两个部分),两部分考核均合格,方可申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此证书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三、免考政策优化调整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2024年12月5日调研反馈,为进一步规范测试管理、统一考核标准,我校《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新师校发〔2024〕5号)中的免考条件已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测试要求
所有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论其所在专业是否通过师范专业认证,均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笔试、面试)或学校组织的测试(笔试、面试),无例外情形。
(二)原免考条件调整
1.原“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师范生教师教育课程、教育类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每门课程成绩均达到80分(含)以上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免考笔试”的政策不再适用,相关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对应笔试。
2.原“在校级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得优秀奖及以上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免考面试”的政策不再适用,相关考生须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预通知传达工作,确保每一位相关学生知晓时间节点、政策调整及考核要求;
(二)各学院需强化对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的督促力度,提醒学生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不少于18个学时的课程学习,确保培养过程性考核达标;
(三)针对政策调整内容,应做好学生疑问解答,明确新旧政策差异,避免误解;
(四)及时收集学生反馈的各类问题,汇总后可与教务处考务管理科沟通对接。
本预通知仅作工作预告,具体实施细则以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咨询电话:0991-7654287。
附件:《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7月10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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