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新师校发〔2024〕5号)相关要求,我校将于2026年4月18日—4月19日举行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信息
本次面试考试在温泉校区、昆仑校区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对象
2026届及2027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且报考对应学段、学科的所有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教育类研究生具体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5—29日(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三)报名方式
师范类本科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完成报名,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教务系统→考试报名→成绩管理→社会考试报名→选择面试→点击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三、考试相关说明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学段、学科须与笔试通过学段、学科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幼儿园:面试不划分科目。
小 学:根据专业类别选择面试科目(报名提交后不可更改)。
中 学:面试科目须与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完全一致。
2.考生需结合报考学段和学科特点,按以下要求准备教
学设计方案:
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各2份,共计6份;
小学:各年级1份,共计6份;
中学:各年级2份,共计6份。
(二)考试程序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严格遵循以下考试程序:
1.抽题。从本人准备的6份教学设计方案中随机抽取 1份作为考试内容。
2.试讲/演示。依据抽取的教学设计方案进行试讲或技能演示,时长约10分钟。
3.答辩。考官围绕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约5分钟。
4.评分。考官依据统一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并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本学期参与实习支教的学生不得报名本次面试考试;
(二)考生须在考试前到教学秘书老师处领取准考证,并严格遵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试相关管理要求;
(三)考场仅提供基本教学设备,考生所需的专业教学用具、教具等均由本人自备;
(四)报名过程中若遇系统操作问题,或对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有疑问,可致电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 0991-7654287。
附件: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报名操作流程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24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和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