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格成绩管理和成绩核查制度,保证学生开学选课顺利进行,现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开始至2025年1月3日结束,任课教师请在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提交成绩,并将签名的相关成绩材料进行装订,送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门课程成绩单。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试卷装订审核归档工作。未在规定时间上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学校将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新师校字〔2020〕132号)和《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17〕71号)文件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月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新疆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生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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