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新师校字〔2020〕120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月30日开展2023级本科生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学有余力,无补考记录。大一学年成绩,原则上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学分绩点2.5及以上。
(二)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主修和辅修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也归属不同学位授予门类(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法学专业同属于法学门类,主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得辅修法学专业)。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1)。
(三)辅修专业学费不能申请贷款。
(四)辅修专业上课时间可能会安排在寒暑假或节假日。
三、开设专业及规模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校以下专业可开设辅修专业,同时要求辅修专业招生规模不能超过同名主修专业同年级学生规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各学院辅修专业招生人数一览表学院 | 辅修专业 | 招生规模 人数 | 修读学分 | 收费标准 | 学费合计 |
政法学院 | 法学 | 60人 | 45学分 | 80元/学分 | 3600元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00人 | 45学分 | 95元/学分 | 4275元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60人 | 45学分 | 95元/学分 | 4275元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 | 50人 | 45学分 | 85元/学分 | 3825元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历史学 | 45人 | 45学分 | 80元/学分 | 3600元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30人 | 45学分 | 80元/学分 | 3600元 |
四、具体安排
(一)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登录校园网——网上办事大厅——教务系统师生端(新)——个人中心——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报名前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辅修报名说明,报名截止日期10月30日,请报名同学同时加入2023级辅修学位QQ群:860743840。
(二)11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报名名单,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绩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成绩管理科孜丽玛OA。
(三)11月2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四)录取的学生于11月28日前将辅修学费按学年交到学校计财处(具体缴费时间、办法另行通知),逾期不交学费者不能选修。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升本学生不可报考辅修专业。
(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费不能申请贷款,请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考虑。
(三)辅修专业课程免修拟将在入学时集中办理一次,学期中不再办理。
(四)辅修专业报名工作在学年第一学期完成,第二学期不再办理相关工作,请同学们认真查看本通知,按时间要求完成报名。
(五)辅修学位教育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在每学年注册时按照所修课程的学分总数缴纳,修读辅修学位的费用不实行减免。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若中途退课,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六)辅修专业报名人数低于30人不予开班。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成绩管理科,联系电话0991-411214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2.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报名表
3.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免修申请表
4.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按时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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