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学业管理 >> 正文
学业管理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1月15日 10:4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号)文件规定,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将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进行,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定向生、特培生、专项生、免费师范生、委培生等;

    2.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体育类、艺术类、专升本、特招生、单独招生等);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4.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5.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降级试读或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

    7.受到校纪校规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1.学校原则上对各专业学生转出人数不作限制,学院不应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学院应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实际接收人数不得超过拟接收人数。

    三、转专业时间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预计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内完成,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2025年1月15日-2月18日,各学院通知学生在学校网站查看各学院转专业方案,了解转入专业的选拔条件和考核方式。

    2.2025年2月19-26日,各学院按照公布时间和方式,接受学生咨询报名。拟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转入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3.2025年2月27日-3月10日,学院将考核学生初审名单和具体安排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并组织学生参加考核。

    4.2025年3月11-17日,学院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含转入学生就读班级信息)报送教务处。

    5.2025年3月20日前,教务处复核名单,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批后全校发文。

    6.学生在正式名单发布之后3个工作日内到转入学院报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专业控制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专业。转专业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再更换或撤销;每个学生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申请后主动放弃或未被录取者不得再申请。

    2.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转专业细则,规范审批流程,指派专人负责,重视学生思想工作,加强专业认识教育,切实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3.各学院须及时向一、二年级的学生告知转专业相关事宜,提示有意向的学生认真查阅各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督促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4.联系人:张老师、邸老师

    联系电话:4112135。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2.《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各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网址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月15日



    上一条: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通知
    下一条:关于按时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