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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学生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重(补)修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14日 16:1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2035新疆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2066相关规定保障学生学业顺利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期重(补)修继续采用先上课,再报名选课,后缴费方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1.重修对象:修业年限内历届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学生

    2.补修对象:修业年限内转专业、复学或交流返校的学生。

    二、重(补)修课程报名选课

    重(补)修课程为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1.修读通识选修课、“四史”系列课程、体育类公共课程等的2025、2026届结业生,由学院报送学生名单,统一在超星学习通学习,具体学习要求另行通知。

    2.修读其他课程的学生于9月14日14:00至9月20日19:00期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选课。

    重修选课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电脑——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报名——选课——对应课程

    注意:重修选课须同时完成“报名”及“选课”才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及选课的学生,逾期不予补办。

    补修选课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电脑端)——考试报名——成绩管理——补修申请——报名——查询课程——选择对应课程。

    三、缴费

    缴费时间暂定在92412:0093019:00完成报名及选课的学生须按照《新疆师范大学重(补)修课程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登录学校收费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学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本学期不得参加重(补)修考试,成绩以0”分计

    四、课程修读与考核

    1.上课时间:第一教学周至课程结课,学生须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询重(补)修课程的具体上课节次及地点,建议根据自身学习时间选择适合的教学班级进班上课,应与初修课程错开,避免时间冲突。

    查询步骤:教务系统——培养管理——我的课表——课程课表查询。

    2.上课要求:第一堂课,学生应向任课教师主动报备重(补)修情况,经任课教师允许后进班修读,修读期间须严格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如学生因实习支教、结业离校等原因无法正常返校进班上课,可向任课教师申请,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批准学生以其他方式修读:

    方式一: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方式二: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习与课程相关的内容,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方式三: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布置课外作业。

    3.考核要求:重(补)修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常参加课程考核,如重(补)修课程的考核时间与初修课程考核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办理重(补)修课程考试缓考。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统筹、落实重(补)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通知传达、课程开设、学生管理等工作。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选课及缴费,对于未缴费的重(补)修学生须做退课处理。

    2.各开课单位做好重(补)修课程开课工作。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由开课单位提供学生进行重(补)修的同类质课程。

    3.各任课教师要严格管理重(补)修学生,及时更新上课学生名单,准确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重(补)修课程缴费操作流程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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