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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审核

    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历届结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10日 11:37  点击:[]

    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届结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部门

    为确保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做好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届结业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新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新师校字〔2020〕84 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初审。学院结合毕业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情况,依据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进行初审。

    1.3月19日前,各学院组织审核2025届毕业生第1-7学期不及格课程成绩(含补考成绩),经由学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将《2025届本科毕业生第1-7学期不及格课程成绩审核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运行科孜丽玛老师OA进行复核。

    2.4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审核2025届毕业生自入学以来三大考试最优成绩(CET4、PSC和MHK),经由学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将《2025届本科毕业生三大考试成绩审核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运行科孜丽玛老师OA进行复核。

    3.5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结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的各项审核,准确填报《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3)、《历届结业本科生2025年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名单》(附件4)及《2025届及历届授学位本科生毕业论文基本信息表》(附件5),组织学生确认最终信息并签字,将附件3电子版反馈至教学运行科孙屹老师OA,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孙屹老师处,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反馈至教学运行科孜丽玛老师OA,无须提供纸质版。

    (二)教务处初审。5月15日-5月20日,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所有应届及往届生毕/结业及学位情况进行初审。

    (三)学院复审及毕/结业结论报送5月21日-5月23日,由学院对应届及历届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审议并确定毕结业和学位结论,做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公示无疑议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5月24日前学院将决议和《2025年度毕结业资格审核及学士学位资格审定意见表》(附件6)纸质版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数据发至教学运行科孙屹老师OA。5月24日起变更毕结业结论或学位结论的,此次毕业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位授予、信息注册及证书发放

    (一)校学位评定会议准备。5月25日-5月30日,教务处汇总整理最终毕结业和学位数据,学院核对最终毕结业学位数据后,教务处制作各类数据统计,准备上会汇报材料。

    (二)校长办公会及学位评定会。教务处于6月5日前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议,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毕业生学位资格进行审议。

    (三)学历学位注册和证书打印发放。6月12日前,教务处完成网上学历和学位注册,以及毕业及学位证书的打印,各学院负责完成所有证书的发放。

    三、延期授予学位学生筛查

    4月15日前,各学院依据预计毕业生名单,核查毕业生中是否有违纪学生,并将结果反馈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确认,并告知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考试违纪或违反学术诚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在毕业当年不授予学士学位;受记过处分解除的学生可在毕业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的4月1日至5月15日之间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受留校察看处分解除的学生可在毕业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四、毕业生成绩录入

    (一)毕业生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4月28日前,由各学院完成毕业生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

    (二)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5月14日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完毕,并将论文答辩不及格的名单、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教务处。

    五、未交费学生筛查

    4月15日前,计财处依据预计毕业生名单筛查未缴学费的学生,教务处将统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由学院督促未缴费学生尽早交齐学费。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院分管领导精心组织,对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涉及学生主辅修审核的,学生主修所在学院和辅修承担学院的教学秘书之间应保持沟通。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新疆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要求,应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历届结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准确无误,学位授予结论真实有效。

    (三)学院教学秘书按照《2025届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7)中规定时间,携附件3及各项相关材料到教务处进行初审。


    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生第1-7学期不及格课程成绩审核表

    2.2025届本科毕业生三大考试成绩审核表

    3.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表

    4.历届结业本科生2025年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名单

    5.2025届及历届授学位本科生毕业论文基本信息表

    6.2025年度毕结业资格审核及学士学位资格审定意见表

    7.2025届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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