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特殊身体状况学生的需求,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6〕11号)第六条规定,现将公共体育保健课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修读公共体育课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26年3月10日10:00——4月30日19:00。
三、申请课程
体育(2)、体育(4)、体育技能类课程
四、申请流程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事务中心→学生服务→教务处→选择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含公共体育保健课)申请。
五、申请材料
请提交近一个月内县(市)级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医疗诊断书、检查单据等原件,并经校医院审核确认:
1.身体特殊情况的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病历资料;
2.心血管疾病,需要提供病历、血液化验单据、心电图和医生诊断书等;
3.骨科疾病,需要提供病历、X片和医生诊断书等;
4.神经系统、内科和妇科等其它病症,需要提供相应的病历、检查单据和医生诊断书等。
六、注意事项
(一)所提供的电子材料(相关病症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审核,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公共体育课教学单位复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参加公共体育保健课,成绩计入公共体育课成绩,视为满足修读要求。
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有其他方面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07室),咨询电话:0991-7654285。
附件: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含公共体育保健课)申请流程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202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