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业预警是加强学生管理,营造良好学风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一)留级预警。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留级预警: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未取得学分占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应取得学分总数的30%及以上;
2.自入学以来未取得的学分≥10学分。
(二)退学预警。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预警: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未取得学分占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应取得学分总数的50%及以上;
2.经留级处理后未取得的学分再次达到或超过20学分。
二、预警程序
(一)各学院在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完成以下工作:
1.统计学生本学期不及格课程和未取得的学分;
2.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后,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填写《新疆师范大学留级/退学预警学生统计表》(附件4);
3.制定留级/退学预警学生帮扶方案(附件1)。
各学院请于2026年1月30日之前将统计表及帮扶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郭玮老师OA,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在开学第一周送至教务处207办公室。
(二)各学院班主任在2026年2月3日前,向学业预警学生本人及家长告知学生学业情况,出具并送达书面《新疆师范大学留级/退学预警通知书(学生/家长)》(附件2-3)。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宣传、督促及协调,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预警工作;
(二)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按时完成帮扶方案的制定,认真落实谈话工作,帮助其分析原因,努力转变学生学习态度,切实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附件:1.XXX学院留级/退学预警学生帮扶方案(模板)
2.新疆师范大学留级/退学预警通知书(学生)
3.新疆师范大学留级/退学预警通知书(家长)
4.新疆师范大学留级/退学预警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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