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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学生

    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29日 19:06  点击:[]

    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产教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相关工作部署,对标 “双千计划” 育人目标,持续优化我校人才培养体系,充分挖掘学有余力学生发展潜力,拓宽学生知识边界、提升综合实践能力,培育适配区域发展需求的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按照学校关于首批微专业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微专业开设名单

    序号

    开设学院

    微专业名称

    1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研学旅行教育

    2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无人机技术与应用

    3

    化学化工学院

    先进储能材料与绿电转化

    4

    教育科学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

    历史与社会学院

    康养服务与管理

    6

    美术学院

    艺术疗愈

    7

    商学院

    数字经济

    8

    生命科学学院

    新疆特色食品发酵与健康

    9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优师教育

    10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建模与大数据分析

    11

    团委

    AI赋能·赛创融合实战

    12

    外国语学院

    翻译+跨境贸易实务

    13

    心理学院

    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

    14

    音乐学院

    新疆地区民族民间舞师资研修

    15

    政法学院

    公务能力和公务员素养

    16

    政法学院

    涉外法律服务

    17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中亚区域国别研究与应用实务

    18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人工智能创意写作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阶段(7月6日前完成) :各学院通过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等渠道全面开展微专业政策、培养方案等宣传解读,做好答疑引导。

    (二)学生报名与院内公示阶段(7月9日前完成): 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拟录取名单须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

    (三)材料报送阶段(7月10日前截止):各学院将公示完成的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四)校级审核及最终录取公示(7月11日前完成): 教务处汇总全校报名信息,统一审核后在校内平台公示,确定 2026级微专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微专业建设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招生全流程工作,规范报名、审核、公示各环节操作,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公平、规范开展。

    (二)统筹教学安排,保障授课质量。本次录取的微专业教学工作由各开设单位全权统筹安排,教学工作原则上自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正式启动,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师资调配、课程排课、实践实训等筹备工作。

    (三)规范材料报送,严守时间节点。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限完成对应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妍 孜丽玛    联系电话:7654286、7654285


    附件:学院微专业拟录取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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