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20〕35号)及《新疆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20〕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次重(补)修工作继续采用先上课,再报名选课,后缴费方式进行。为确保后续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牵头负责本学院学生的重(补)修报名及选课的组织与协调事宜。请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至相关学生,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选课。现将本学期重(补)修报名及选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选课范围
(一)重修报名及选课对象:修业年限内历次期末考试补考(含缓考)或重修不及格的学生;
补修报名及选课对象:修业年限内转专业、复学或交流的学生。
(二)重(补)修报名及选课课程: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注:专业选修课、体育技能课、通识选修课、“四史”课程、尔雅网课(博雅类)根据《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进行选课,不在此次重(补)修报名及选课之内。
二、上课、报名选课及缴费
(一)进班上课:本周至课程结课,具体节次及上课地点需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程课表。查询步骤:教务系统—培养管理—我的课表—课程课表查询。学生查询到课程信息后,选择适合的教学班级向任课教师报备后跟班重(补)修。
(二)重修报名及选课:3月13日10:00至3月19日19:00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及选课。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电脑端)—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报名—选课—选定对应课程。
(三)补修报名及选课:3月13日10:00至3月19日19:00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及选课。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电脑端)—考试报名—成绩管理—补修申请—报名—选课—选定对应课程。
(四)重(补)修缴费:拟定在3月25日12:00至3月27日19:00,学生登录学校收费系统进行重(补)修课程缴费,详见《重(补)修缴费操作流程》(附件)。
注:须同时完成“报名”及“选课”两步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及选课的学生过期不予办理;未完成重(补)修缴费的学生一律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加重(补)修考试。
三、修读方式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课程重修的方式分为“编班重修”“跟班重修”两种方式。重修人数在30人(公共课50人)及以上的课程,由相关教学单位单独编班进行重修课程。重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公共课50人),应随低年级“跟班重修”。
跟班重修课程冲突情况及处理办法。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可选择线上修读:
(一)重(补)修课程和初修课程时间冲突;
(二)因实习支教无法参加重(补)修课程;
(三)结业离校而无法返校参加重(补)修课程。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赋分进行如下处理(可选):
方式一: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方式二: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跟随学习与课程相关的慕课内容,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方式三: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布置课外作业。
四、课程考核
重(补)修课程考核在学期末进行。若重(补)修课程的考试与其他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办理重修课程考试缓考,在下一学期该课程补考时间内参加重考,成绩核算视同缓考。
五、注意事项
(一)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的,学生在办理重(补)修时,可由开课单位为学生安排相近课程进行重(补)修,同时做好替代课程的增加工作。
(二)学生选课期间如发现无法重(补)修选课,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
(三)任课老师注意及时更新上课学生名单信息,准确掌握上课实际人数。
(四)学生所在学院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参加所插班的重(补)修课程学习,并进行检查。
(五)各开课单位要为学生的学业负责,及时落实重(补)修教学工作。任课教师要对插班重(补)修的学生严格管理,对其要求等同于初修学生,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指导。
附件:重(补)修缴费操作流程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4日
上一条:关于申请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体育保健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 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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