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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

    关于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意见反馈会的通知

    2026年06月24日 12:46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定于625日上午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意见反馈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会议(学院层面反馈会)安排:

    一、会议时间

    2026625日(星期四)10:0010:50

    二、会议地点

    1. 教育科学学院(文育楼108天山树人讲堂)

    2. 生命科学学院(科技楼344会议室)

    3.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文泽楼102国学讲堂)

    三、参会人员

    (1)各认证专业专家组全体成员;

    (2)上述三个学院的联系校领导;

    (3)上述三个学院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各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

    (4)尚未参加专业认证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师范专业负责人(每学院3人),其中:

    赴教育科学学院参会学习的学院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心理学院、体育学院

    赴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参会学习的学院包括: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美术学院

    赴生命科学学院参会学习的学院包括: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四、会议议程

    (1)专家组成员向各学院反馈认证专业考查意见

    (2)院长表态发言

    第二阶段会议(学校层面反馈会)安排:

    一、会议时间

    2026625日(星期四)11:00

    (视第一阶段会议结束时间可能略有调整)

    二、会议地点

    温泉校区行政楼22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专家组全体成员;

    2)在家校领导;

    3)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领导班子,教育技术学、特殊教育、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4个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4尚未参加认证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院长或书记,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心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

    5下一批待认证的6个专业的负责人,包括:地理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历史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

    6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招生就业处、资产处、图书馆、信息管理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各负责人1

    四、会议议程

    (1)专家组组长对各认证专业反馈考查意见

    (2)校领导表态发言

    两阶段会议的相关要求

    一、第一阶段会议会场准备由各认证学院自行准备。

    二、第二阶段会议会场由教务处会同党校办统一布置。

    三、所有参会人员请规范着装,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按位就坐,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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