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新师校发〔2024〕40号)的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本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以及相关专业建设标准,结合本学院实际,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一)梳理评建材料
1.教学文件
(1)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汇编成册。
(2)教学大纲。以OBE教育理念为指导修订2021版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实践课程)并按专业汇编成册。
(3)教学制度。梳理教学相关制度,包括学院教学管理与运行、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专业建设、实践教学等制度,废旧立新,查缺补漏,完善实施细则。
2.考核材料
(1)课程考核材料(近三年)。对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的试卷以及过程性考核材料进行自查整改与整理归档。
(2)毕业设计(论文)(近三年)。对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进行自查整改与整理归档,并按审核评估要求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的整理归档。
(3)实习实践记录材料(近三年)。对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及2024-2025学年所开展的实习、实训、实践等记录材料进行整理与归档。
(二)撰写自评报告
各学院聚焦审核评估7个一级指标(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对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改革建设的举措与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目录。相应格式请参考《附件1:XXX学院自评报告》和《附件2:支撑材料目录》。
(三)凝练典型案例
凝练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1-2个(近三年案例,无模板,不限字数,体现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创新性与系统性);准备五年内优秀毕业生案例5-10个优秀毕业生相关信息及培养经验归纳总结。
二、检查及预评估日程安排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赴各学院开展审核评估自评自建专项检查工作,对学院自评自建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导和督促学院进一步整改。
第一次检查时间:第四周
检查内容:教学文件
第二次检查时间:第六周
检查内容:考核材料
第三次检查时间:第八周
检查内容:自评报告
第四次检查时间:第十周
检查内容:典型案例
预评估时间:第十二周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充分认识新一轮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抓紧落实各个工作环节,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自评自建的各项工作。
(二)学院要深刻领会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精神内涵,把准吃透核心要义,绘好“作战图”,制定“时间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标对表做好自评自建工作。
(三)学院要按照指标体系和审核重点,全面梳理和完善本单位各类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安排专用场地分类存放,做到齐全、规范、有序,电子版档案条理清晰,并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附件: 1.《XXX学院自评报告》
2.《支撑材料目录》
学校评建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第一稿)修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评建工作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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