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20〕35号)、《新疆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20〕66号)相关规定,为保障学生学业顺利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本学期重(补)修继续采用先上课,再报名选课,后缴费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1.重修对象:修业年限内历届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2.补修对象:修业年限内转专业、复学或交流返校的学生。
二、重(补)修课程报名及选课
重(补)修课程为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
1.修读通识选修课、“四史”系列课程、体育类公共课程等的2025、2026届结业生,由学院报送学生名单,统一在超星学习通学习,具体学习要求另行通知。
2.修读其他课程的学生于9月14日14:00至9月20日19:00期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选课。
重修选课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电脑端)——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报名——选课——选择对应课程。
注意:重修选课须同时完成“报名”及“选课”才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及选课的学生,逾期不予补办。
补修选课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电脑端)——考试报名——成绩管理——补修申请——报名——查询课程——选择对应课程。
三、缴费
缴费时间暂定在9月24日12:00至9月30日19:00,完成报名及选课的学生须按照《新疆师范大学重(补)修课程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登录学校收费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学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本学期不得参加重(补)修考试,成绩以“0”分计。
四、课程修读与考核
1.上课时间:第一教学周至课程结课,学生须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询重(补)修课程的具体上课节次及地点,建议根据自身学习时间选择适合的教学班级进班上课,应与初修课程错开,避免时间冲突。
查询步骤:教务系统——培养管理——我的课表——课程课表查询。
2.上课要求:第一堂课,学生应向任课教师主动报备重(补)修情况,经任课教师允许后进班修读,修读期间须严格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如学生因实习支教、结业离校等原因无法正常返校进班上课,可向任课教师申请,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批准学生以其他方式修读:
方式一: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方式二: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习与课程相关的内容,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方式三: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布置课外作业。
3.考核要求:重(补)修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常参加课程考核,如重(补)修课程的考核时间与初修课程考核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办理重(补)修课程考试缓考。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统筹、落实重(补)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通知传达、课程开设、学生管理等工作。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选课及缴费,对于未缴费的重(补)修学生须做退课处理。
2.各开课单位做好重(补)修课程开课工作。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须由开课单位提供学生进行重(补)修的同类质课程。
3.各任课教师要严格管理重(补)修学生,及时更新上课学生名单,准确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重(补)修课程缴费操作流程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9月14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重(补)修 报名及选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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