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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及第二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5年08月20日 17:45  点击:[]

    关于我校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及第二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高质量推进新文科建设,深化新疆高等文科教育改革,根据新疆新文科联盟《关于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及第二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开展我校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和第二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1.高校主导。在产学合作背景下,联盟理事单位所涵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多方自愿合作,申报项目由高校主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2.对等合作。合作方均是项目建设主体,合作多方共同为项目建设成效负责。

    3.协调联动。项目合作方按照申报书要求协调和调动合作方所掌握的资源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4.共建共享。项目建设过程由合作方共同实施,建设成果由合作方共享,对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合作方协商确定。

    (二)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教师及正式签署劳动合同教师均可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详见《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内容需围绕指南要求的主题进行申报,具体项目名称自拟。

    (四)申报要求

    1.由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审核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2.每人限主持1项,参加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主持过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未结项的本次不得申报。

    3.项目计划完成时间1年,从公布立项时间计算。到期不能按时参加成果结项验收的,原则上不予延期,验收为不合格。

    4.新文科联盟计划立项20项左右。按照“通知”限额要求,我校将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至新文科联盟,各学院限报不超过2项至教务处。

    (五)申报事宜

    1.申报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请各学院于2025年8月27日18:00前,将《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XX学院推荐参评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审查报告》(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任铭OA,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

    2.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包括研究报告,其他成果形式可以有:与新文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政策咨询报告、教改论文、工作方案、工作文件、教材、实验实训指导手册、教育教学资料、实践基地建设成果等。

    3.管理验收

    项目立项后,由教务处负责项目的持续建设和经费使用,定期督查项目的执行进度。经费使用可以参照自治区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保障经费合理有效支出。项目立项时的新文科教育联盟轮值单位为组织项目验收单位,项目经费出资方参与项目成果验收,项目验收时重点针对申报书上提出的研究成果形式,逐项核实查验,查看研究成果推广运用情况,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注重留存重要过程资料。

    4.经费支持

    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每项经费支持0.5万元,其他配套经费支持不少于0.5万元。合作方可结合实际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相关经费条款。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4年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立项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5。

    (二)结项验收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经项目主持单位和参与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

    2.主持人具有署名第一作者的成果,且此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3.项目由多单位合作共建的,需由各项目参与单位同意结项;

    4.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结项形式及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9月1日18:00前提交相关结项材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6)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研究报告》(附件7)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任铭OA

    2.成员发生变动需进行调整的项目,由主持人经学院同意,提出变更申请后参与结项验收。

    3.新文科教育联盟秘书处将组织相关单位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结项评审。

    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持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联系人:任铭张雅文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1.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3.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XX学院推荐参评2025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审查报告

    关于公布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6.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申请表

    7.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研究报告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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