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加课程资源,提升学生选课自主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自2021级起,我校开始设置全校通选的通识选修课。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通识选修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新增通识选修课
(一)开设类别
1.人文社科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主要指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宗教学、教育学等学科的课程。本类型的课程建议由政法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心理学院等学院开设。
2.自然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主要指理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数学、心理学等学科的课程。本类型的课程建议由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心理学院、商学院等学院开设。
3.美育类课程:美育类课程主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互相渗透融合,重视美育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课程的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建议由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学院开设。
4.语言类课程:语言类课程包括各类语言的学习及应用。建议由外国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学院开设。
(二)开设要求
1.开课方式
(1)学分及学时:通识选修课程一般为每门课程1-2学分,一学期18-36学时。
(2)开课时间:通识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课,一般开课时间为下午7-10节。所有通识选修课程均需在1学期内完成教学内容。
(3)开课形式:
线下授课。同一课程可由多名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开设,也可以跨学院组合开设课程。
(4)开课人数:通识选修课程一般采用大班授课形式,选修人数≥30人开设本课程,少于30人选课则不开课。
(5)考核及评价:通识选修课考核及成绩评定由开课教师及学院按照课程开设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可按照考试课或考查课进行测评,考核方式按照《关于印发《新疆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师校发〔2023〕101号)、《关于印发《新疆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新师校发〔2023〕108号)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6)课程设置:通识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课程设置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增设新的通识选修课程,不断丰富我校通识选修课程体系。
2.主讲教师及团队
(1)开课教师需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
(2)开课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的职称。
(3)课程原则上应有不少于2人的教学团队。
3.教学管理
(1)通识选修课的任课教师一经确定,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擅自更换。
(2)通识选修课教师因病、因事调、停课的,需按要求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并自行通知学生。
(3)通识选修课课堂教学评价效果将作为下学期是否开设该门课程的依据。
4.开课任务分解
为保证通识选修课开课全覆盖,确保在校学生在相应学期有课可选,根据“在第2-6学期可选修通识选修课,毕业前须分别在尔雅网课、人文社会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美育类课程、语言类课程中至少修读1学分,该模块课程须修满7学分”的选课原则测算,各学院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分解如下(表1),并按此人数填写开课计划表(附件1)。
表1 各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平均承担人数统计表
(单位:人)
序号 | 学院 | 自然类 | 人文类 | 美育类 | 语言类 | 合计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1000 | 1000 | |||
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000 | 1000 | |||
3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1000 | 1000 |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1000 | 1000 | |||
5 | 数学科学学院 | 1000 | 1000 | |||
6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500 | 500 | 1000 | ||
7 | 商学院 | 500 | 500 | 1000 | ||
8 | 政法学院 | 1200 | 1200 | |||
9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1200 | 1200 | |||
10 | 教育科学学院 | 1200 | 1200 | |||
11 | 心理学院 | 1200 | 1200 | |||
12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400 | 1800 | 2200 | ||
13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400 | 1800 | 2200 | ||
14 | 外国语学院 | 400 | 1800 | 2200 | ||
15 | 音乐学院 | 2100 | 2100 | |||
16 | 美术学院 | 2100 | 2100 |
5.激励机制
(1)开设通识选修课的门数将作为年底人才培养部分绩效评定的指标之一。
(2)学院应为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首次开设课程的课时费及教学工作量按照新开专业课程标准计算。
(三)申请流程
1.教师申请:需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获批后方可排课,供学生选择。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鼓励学院统筹全院师资力量打造符合学生需要、能提升学生综合能力水平的课程。
2.开课学院审核:学院于2025年6月17日19:00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申报课程审核。
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对教师申报的通识课开课内容、政治要求、课程思政融入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开课计划表(附件1)对各学院申请开设的课程进行审核及遴选,对确定可开设的课程予以公示,并于开学初进行全校公选。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7日前将“附件1:开课计划表”、“附件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通识选修课简介”(新增设通识选修课程需填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任铭OA。
二、其他要求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过的通识选修课(附件3),如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仍正常开课,不需再次申请。需要申请停课、增加班额的,需由学院统一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后台统一处理。其他开课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2.鼓励各学院跨类别(自然、人文、美育、语言)开设通识选修课,创新发展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不断丰富通识教育的方式方法,把通识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课程开设联系人:任铭
教务系统联系人:蔡伟东
附件:1.开课计划表
2.通识选修课开课操作手册
3.2024-2025-2学期通识选修课清单
4.通识选修课授课教师注意事项
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通识选修课
简介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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