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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价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公示

    2026年01月12日 18:41  点击:[]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24〕15号)规定,现将本学期152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112日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反映。

    联系人:高老师  0991—7654288


    附件:2025—2026学年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结果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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