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及时收集学生对课程教学情况的反馈,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就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所有面向本科学生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26日。
三、评教操作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入学生评教模块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1.各学院做好学生评教宣传动员和督促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消除评教顾虑,端正评教态度,按时完成网上评教。重点关注本学期申报课堂教学评价和被随机听课评价的教师,督促以上教师所教授的班级务必完成学生评教。
2.评教期间,如有授课教师信息、课程信息不符等问题,请相关学院按问题类型进行汇总,统一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高佳老师处。每位学生的评教一旦提交,将无法退回修改或重新评价,请认真完成,慎重提交。
3学校教务系统学生评教模块将于12月26日24:00自动关闭,逾期将无法进行评教。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流程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1日
下一条: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申报教师及课程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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