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对联合培养学生的选拔要求,经过严格的选拔,按照专业考试和英语考试成绩的综合排名,达到联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共计44人,其中25人分别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学年(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19人暑期前往华东师范大学参加短期交流学习(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7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反映至教务处成绩管理科,联系电话:0991-4112140。具体名单公见附件。
附件1: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交流学习学生名单.xlsx
附件2:暑期赴华东师范大学交流学习学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