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天山英才”培养计划 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4 浏览次数: 1135

各学院、附属中学: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天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育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和实际情况推荐不限名额其中,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治校能力突出的现任正职领导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副职领导可以申报,需入选自治区名校长领航项目兵团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校领导及教研员推荐人数不超过总数的20%;已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以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排名第一),可由学校直接推荐。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须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相应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2.申报当年原则上未满55周岁(1968年51日以后出生),在3年培养期满后能积极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

(二)具体条件

1.大学部各学院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一流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传帮带作用发挥明显,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且教学效果好。优先推荐国家一流课程主持人,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统筹兼顾研究生与本科生教育。

2.附属中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级教师称号,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原则上按照学校管理、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幼教育、特教5个大类遴选推荐,尽可能减少重复。优先支持参加教育部、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的教师。优先推荐自治区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三、培养周期、任务及资助

(一)培养周期:3年

(二)培养任务

1.创建一个工作室。领衔组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并形成制度。

2.组织一项教学改革。自主围绕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当中的重难点等问题组织一项教学改革并在本校开展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

3.组建一支教学团队。通过工作室培养组建一支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团队,定期集体备课、评课、交流,形成一支熟悉本地学情、熟悉教材教法的高水平教学队伍。

4.开发一门优质课程。依托工作室和团队,牵头系统开发本学科教学设计、完整的课堂教学视频、教学案例、创新性作业与评价等优质课程资源,通过线上教学、同步课堂等为薄弱学校提供支持,形成转化经验。

5.定期组织一场公开示范课(学术报告)。每学期定期组织线上线下公开示范课、观摩课(学术报告),引领青年教师成长。

6.凝练一项教育教学成果。经过培养、建设、实践,在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培养模式、办学治校、队伍建设等方面总结形成一项高水平的教育成果。

(三)资助措施

对入选的教育教学名师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的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分年度拨付。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的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及其单位(依托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正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人在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通过1个单位(依托单位)申报1个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不允许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国家、自治区重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人选,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

2.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和学术关对推荐人选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

3.各单位经组织遴选后,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6912:00“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表Word版(附件23有关支撑材料(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8277615@qq.com。

4.以上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5.其他要求详见“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附件1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2143


附件1:“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doc

附件2:“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表(普通本科院校).docx

附件3:“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申报表(中小学校).docx

附件4:“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支撑材料报送要求.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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