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授课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排课工作,该工作将全部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因2023级新生招生计划未定,2023级新生排课工作拟在5月另行通知。现将本次排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工作各阶段安排
1.培养方案检查阶段:5月4—10日
各学院须认真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各专业教学计划不允许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须提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出申请(纸质版),申请通过后在教务系统完成修改。
2.生成执行计划阶段:5月11—12日
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生成执行计划,如需微调课程,须按程序申请,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审核。
3.开课生成阶段:5月12日
教务处将于5月12日生成所有开课任务。
4.教学任务安排阶段:5月13—19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维护排课教学任务信息,包括安排合班、单班、授课教师、设置上课周次、是否需要排课、是否需要场地、连排节数(因各校区合堂教室紧张,合堂班连排节数只能为2或者4,原则上不允许3节连排)、周学时、成绩录入人等。
5.排课阶段:5月20日至6月2日
由各授课单位教学秘书负责在教务系统中安排授课教师、节次和教室。遵循“先排通识必修课,再排专业课”的原则。
6.学生名单预置阶段:6月3—9日
排课完成后,请相关学院及时完成大学英语、语文基础、专业选修课等需要预置学生名单的课程。如不及时预置名单,将会造成学生通识选修课与专业课冲突等问题。
7.检查课表阶段:6月10—23日
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为避免学生通识选修课与必修课冲突,如需微调课程,原则上只允许更换教师,不允许更换课程时间。完成微调后,不允许再调课。
8.学生选课阶段:具体选课工作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工作组织安排: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须明确分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授课教师确认:请各授课单位提前做好授课教师储备工作,尽早确定授课教师名单。如有外聘教师,请提前办理好聘用手续。
3.排课时间限制:周一至周五晚上9—10节、周三下午5—8节、周六周日全天原则上不排课。
昆仑校区国教楼机房、文史楼和温泉校区文科实验楼机房,因周末常有大型考试等原因,周五下午尽可能少排课。
授课教师的课程时间应相对集中。如:每位授课教师的课一天尽可能排在一个校区,如有困难,则每半天的课应相对集中在一个校区。
4.教学班合班要求:同学院同专业平行班可合班,不同校区的两个班不能合班。
5.所有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不按规定时间推进工作的学院,相关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6.通识选修课开课安排及排课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综合科蔡伟东,联系电话:4112138。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