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6 浏览次数: 555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规定,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将执行新的测试规程。新疆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将于2023年5月中下旬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为更好地做好实施新规后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及本校教职工(注:近期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公布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安排

(一)学生

1.报名时间:5月8日10:00—10日24:00。

2.报名方式: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中线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bm.cltt.org/线上报名方法与步骤详见附件1。

考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注册登录,线上报名成功方可参加测试,逾期未能报名的无法参加测试。我校测试站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代报名,请考生登录官方报名系统,谨防上当受骗。

3.打印准考证:学生于5月17日—19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

(二)教职工

1.报名时间及方式:各部门教职工需由部门指定1名经办人、各学院由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报名,5月10日前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田爽OA,纸质版报名表需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缴费时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

2.准考证:由测试站统一打印并发放。

三、缴费安排

1.缴费方式:线下缴费。

各学院教职工、学生费用(学生名单由测试站在网上报名截止后从系统导出,并反馈至教学秘书群)由教学秘书统一收缴,各部门教职工由经办人统一收缴,收齐后存入一张银联卡内,现场刷卡缴费,概不接受现金缴纳。

2.缴费时间:2023年5月16日

3.缴费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

4.收费标准:50元/人。

5.特别注意:线上报名成功,但未按时统一缴纳费用的考生,将不能从报名系统中删除,需待本批次考生成绩整体发布(约30-60个工作日以后),才可报名下一次考试。

四、测试时间

计划于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7日、5月28日、6月3日于昆仑校区和温泉校区两个考点开展测试,具体测试场次安排见准考证。

两校区考点的报名人数限额见下表,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选择校区参加测试,每日限额报满后,只能选择其他时间及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

测试时间

计划人数

昆仑校区

(文史楼706)

5月20日

760人

5月21日

760人

5月28日

760人

6月3日

760人

6月4日

760人

温泉校区

(文科实验楼502)

5月20日

1120人

5月21日

1120人

5月27日

1120人

5月28日

1120人

6月3日

1120人

五、照片采集要求

考生参加测试当天,现场刷身份证后采集照片,此照片用于测试前人脸识别和办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参加测试30—60个工作日后,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成绩查询。

七、证书查询与领取

1.纸质证书需等待教育部语用司邮寄后统一发放。自领证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测试机构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2.电子证书查询请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3.关于证书遗失与补办: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1.根据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环节。请广大考生知晓,并在测试前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认真备考。教务处将于本次测试前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新版测试规程的讲座,请考生关注并积极参与。

2.考生测试当天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身份证领取凭条等均不能参加测试),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安排,每批次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得逗留、聚集。

3.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新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予以处理。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违纪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联系人:于老师、任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1:普通话水平测试线上报名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版).pdf

附件2:2023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汇总表.xlsx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