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新师校字〔2018〕46号)和教务处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考试(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报名,转出学院、转入学院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教务处复核,最终135名学生通过考试(考核)。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4月10—12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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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度转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公示.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