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17〕72号)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式及我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决定2022年10月份对本年度需结项的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别
2022年校级“教学工程”项目结项检查共分3类:
1.一流课程:2019年立项的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及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020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
2.校级教学团队: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
3.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项目检查具体内涵和要求见附件1-3。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2022年10月21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检查要求,填写项目结项检查表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完成基本审查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2022年10月27日前,各学院按照各项目检查要求报送相关检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A3套印,支撑材料套印或胶装)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以上材料同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中期(结项)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处田爽OA中。
3.学校审核。2022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教务处完成初审并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4.结果公示。2022年12月下旬发布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检查公示。
三、特别注意事项
1.各学院如有延期项目或要求第二次延期项目,教务处将减少相应学院2023年度各类“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名额。
2.已申请延期一次的教学工程项目,不允许再次申请延期,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如坚持申请二次延期,教务处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追回所有已核销的建设经费。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