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17〕72号)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式及我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决定2022年10月份对在建的“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校级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别
1.2022年“教学工程”项目校级中期检查共分为4类:
(1)2020—2021年立项的各级一流专业;
(2)2021年立项的各级一流课程;
(3)2021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及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4)2020—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
上述项目检查具体要求及名单见附件1至附件4。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2022年10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检查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完成基本审查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2022年10月21日前,各学院按照各项目检查要求报送相关检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A3套印,支撑材料套印或胶装)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中期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处田爽OA中。
3.学校审核。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教务处完成对项目的中期检查。
4.结果公示。2022年12月初发布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公示。
三、特别注意事项
项目研究期间如因项目研究需要增减项目参与人,需认真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5),经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相关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