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1年春季学期教务处开展的教学大纲抽查工作及我校已完成的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的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反馈,现继续开展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剩余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于9月2日前完成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前3个学期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第4个学期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所有确定的教学大纲均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请各位学院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对修订过的教学大纲予以检查。具体检查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本版课程教学大纲均需包含课程思政内容,请各学院修订本版教学大纲时要严格执行。师范专业各课程教学大纲按照《教学大纲模板》(详见附件)修订,非师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参照模板修订。
4.教学大纲中课程编号为教务系统中开课编号,请各教学秘书查看后将相关课程编号告知开课教师及大纲修订教师。
附件:教学大纲模板.docx
教务处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