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年3月24日,按照我校《新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6〕126号),学校组织专家对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项目、自治区级项目、校级项目以及2020年自治区级延期项目,共计149项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为“通过”及以上项目,学校将为项目拨付后续经费,支持项目持续深入开展,达到结项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项。
2.评审结果“整改或撤项”的项目需在学校检查结果公示后一周内重新提交(截止4月12日)中期检查报告并进行二次评审,逾期未交的作撤项处理。被撤项处理的项目停止经费使用,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3、公示期为4月7日至4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联系电话:0991--4112144 。
附件1:2021年项目管理_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公示.xls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公示.xlsx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