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7 浏览次数: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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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立项范围及数量

2022年度教改项目设综合教改项目和普通教改项目两类。综合教改项目为委托性项目,由学校委托学院或部门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解决我校在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改革薄弱环节和共性核心问题。普通教改项目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具体研究指南详见《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

2022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拟立项9,其中综合教改项目2项(实行差额推荐),每项资助5万元。普通教改项目7项由学校向自治区等额推荐,其中至少1项课程思政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申报要求

一)本次教改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时,优先支持课程思政教改项目,倾斜支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卓越拔尖人才系列培养计划相关教改项目,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综合教改项目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带头人或、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该项目学校委托学院或部门进行研究,不接受学院部门)申报。普通教改项目主要由各学院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现任校级领导牵头申报的教改项目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推荐名额的10%以内。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高等教育和学校“十四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选题要求;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施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另一个项目的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含负责人),跨校(单位)联合申报的,其他单位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吸纳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鼓励吸纳援疆干部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

、评选程序

一)学院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按照教育厅相关通知,本次项目推荐时值假期,因此采用电子审阅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择优遴选推荐。并对拟推荐项目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管理

一)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2022320243特殊情况经教育厅申报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不能按期完成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轮教改项目申请。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或是超过最长时间仍未结题的,予以撤项处理根据自治区项目管理要求,予以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6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级以上教改项目。同时,核减相应学院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工程类项目推荐名额。

二)教改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共同管理,教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综合教改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项目结项检查验收工作;普通教改项目由学校负责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备案。

三)教改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工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题验收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厅备案。

、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限报2项,目前有延期项目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商学院)限报1项。请各学院务必于20221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645159030@qq.com中,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电子档命名为“**专业2022自治区教改项目申报材料”。只接受学院专人(教学秘书)统一申报,不接受学院教师单独申报电子档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推荐清单、项目审查表项目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文档)。

二)请被推荐教师认真填写《2022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2022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项目证明材料目录(附件4)。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推荐项目进行项目审查填写项目审查(见附件5

(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文、教改方案、实验报告、教材、讲义等。

(五)上述材料均先提供PDF电子版,证明材料需将所有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格式材料上报,先后顺序按照附件4的材料目录进行排列,并制作支撑材料封皮

所有材料一律不退申报严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陈  兰  18260345186

  于枞薏  18129315070


附件.zip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