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选拔我校本科生赴华东师范大学等联合培养学校学习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学院组织选拔、专业考试,教务处组织英语考试,按照最终成绩的综合排名,拟定56人前往交流学校学习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0日。广大教职工或学生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2021年拟选派交流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