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加课程资源,提升学生选课自主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自2021级起,我校开始设置全校通选的通识选修课。
2021级起,所有本科生需在4年修满7个学分,括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美育类课程、语言类课程、尔雅网课。每个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剩余学分可自行选修。为保障学生选课的需求,除尔雅网课外,剩余4个模块需由各学院开设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通识选修课的类别
1.人文社科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主要指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宗教学等学科的课程。本类型的课程建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政法学院、历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学院开设。
2.自然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主要指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学、数学等学科的课程。本类型的课程建议由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偏重运动人体科学类)、心理学院等学院开设。
3.美育类课程:美育类课程主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互相渗透融合,重视美誉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课程的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建议由音乐、美术、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学院进行开设。
4.语言类课程:语言类课程包括各类语言的学习及应用。建议由外国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等学院开设。
二、开设通识选修课的基本要求
1.开课方式
(1)学分及学时:通识选修课程一般为每门课程1-2学分,18-36学时一学期。
(2)开课时间:通识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排课,一般开课时间为下午7-10节。所有通识选修课程均需在1学期内完成教学内容。
(3)开课形式:线下课程。同一课程可由多名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开设,可以跨学院组合课程开设。
(4)开课人数:通识选修课程一般采用大班授课形式,选修人数≥30人开设本课程,少于30人则不开课。
(5)考核及评价:通识选修课考核及成绩评定由开课教师及学院按照课程开设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可按照考试或考察课进行测评。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原则上参照现有课程评价模式进行,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6)课程设置:通识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课程设置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开设新的通识选修课程,丰富通识选修课程体系。
2.主讲教师及团队
(1)开课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课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的职称,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3)所开课课程原则上应有教学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
3.教学管理
(1)通识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更换教师。
(2)通识选修课因病、事假需调、停课的需办理调、停课手续,并自行通知学生调、停课安排。如用选修课作为教学评价课程的老师,还应将相关材料递交教务处质量评价科备查。
(3)通识选修课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测之中,评测结果作为下学期是否开设该门课程的依据。
4.激励机制
(1)开设通识选修课的门数将作为2021年底人才培养部分绩效评定的指标之一。
(2)学院应为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予以支持。首次开设课程课时费及教学工作量按照新开专业课程标准计算。
(3)成功开设通识选修课的课程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级一流课程建设。
三、申请流程
1.教师申请:开课教师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于2021年4月26日提交至课程开设所在学院。
鼓励学院统筹全院师资力量打造符合学生需要,提升学生综合能力水平的课程。
2.开课学院审核: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对教师申请的通识课开课内容、政治要求、课程思政融入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5月6日前将选拔出的《通识课开课申请表》(套印一式4份,加盖学院公章)、《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205室),上述材料电子档一并发送至教务处于枞薏OA中。
3.学校审核: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申请开设的相关课程进行挑选及审核,对确定可开设的课程予以公示,并于2021年9月开始进行全校公选。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每学年应提供若干门通识选修课程供其他本科专业学生选修,本次各学院至少开设1门选修课程。
附件1: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通识选修课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