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在建的各级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及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7 浏览次数: 335

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1772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式及我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决定20213月份对在建的各级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及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别

1.2017年、2018年、2019年自治区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2.2020年校级“教学工程”需中期及结项检查共三类项目,校级特色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和教学团队,项目检查具体内涵和要求见附件2-附件4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初审。202135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检查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或结项检查表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完成基本审查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2021316日前,各学院按照各项目检查要求报送相关检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A3套印,支撑材料套印或胶装)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以上材料同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中期(结项)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处于枞薏OA

3.学校审核。20213月中旬-4月中旬,教务处完成初审并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4.结果公示。20215月上旬发布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结项)检查公示。

三、特别注意事项

已申请延期一次的教学工程项目,不允许再次申请延期,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如坚持申请二次延期,教务处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追回所有已核销的建设经费。

联系人: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4112143

 

教学工程项目2020年中期(结项)检查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