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第十二届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相关通知要求,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教学能力、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经过政治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最终拟推荐教育科学学院杨淑芹等3人参评自治区第十二届高等学校教育名师评选。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所在学院 |
1 | 杨淑芹 | 教育科学学院 |
2 | 李勇 | 美术学院 |
3 | 任新丽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公示期为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6日。广大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4112143。
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