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师范大学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1 浏览次数: 152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微课在课堂教学创新应用中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师范生的信息素养,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新疆师范大学第二届全国师范微课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活动启动

时间:202091

活动通过“卓越教师创新培养”网站(i_teacher.xjnu.edu.cn)开展。

(二)组织培训

赛前学校将通过线上的方式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培训时间:202094

培训方式:钉钉直播或腾讯课堂

(三)组织开展

1.作品提交

时间:2020920

(1)作品非小组合作项目,须由个人独立完成,且最多只有一位指导教师。

(2)作品必须添加大赛统一片头(附件2)。

(3)视频必须采用 mp4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720P,视频长宽比为 16:9,单个视频不得超过100MB。不得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4)参赛者遴选1件作品“提交”参赛。不同人员提交同一作品参赛,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作品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逾期不能提交。

2.院级评审

时间:2020925

各学院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微课活动评分标准(试行)》(附件1),通过“卓越教师创新培养”网站(i_teacher.xjnu.edu.cn),组织开展学院评审。

3.校级评审

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4.专家评委

学校将聘请校内及中小学各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逐一评审打分。

 

(四)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微课制作大赛活动”网站展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我校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促进教学模式变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各级管理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班级管理员要认真核实每位参赛者的作品,确保作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参赛者自选内容制作参赛作品,在账号注册、作品上传时,要确保信息的真实、规范和完整,若个人信息填写有误,责任自负。参赛作品不得抄袭,必须是参赛者自己设计、制作的微课,如以上行为,已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其  

(一)各学院填写《新疆师范大学XXX学院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报名表》,于20209718:00之前,通过OA发至教育科学学院刘卫军处,待信息导入后学生通过“卓越教师创新培养”网站(i_teacher.xjnu.edu.cn)注册登录。

(二)注册登录时间、平台操作指南以及后期赛事相关信息均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参赛者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卓越教师创新培养”。




         (三)各学院参加校赛名额视后期申报作品数量再行决定。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单位:乌鲁木齐新师星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 刘老师:13369633339;马老师:13579849480

电子邮箱: i_teacher@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新疆师范大学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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