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9 浏览次数: 50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及教育厅相关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设置本科专业、撤销本科专业。

二、申报要求

(一)新设置本科专业

1.新设置本科专业需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新设置《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见附件1)内的专业及新设置目录外专业均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

3.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相应要撤销相同数量的已有专业每个学院限报一个专业。如已有撤销专业的学院,可直接申报新增专业。请各学院综合考虑学院发展,申报新增专业。

(二)撤销专业

根据撤销专业基本情况,填写《撤销专业申请》(见附件3)等材料。注:目前仍有在校生的专业不得申请撤销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76日中午1300前提交申报材料,《专业设置申请表》或《撤销专业申请》纸质版套印一式15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或套印一式一份),送至温泉校区行政楼205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及汇报PPT(汇报时间15分钟)发至:645159030@qq.com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校内公示

学校将评审通过的专业申报材料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

(四)报送教育部

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院将申报材料通过网络平台(http://www.bkzy.org/)于730日报送教育部。

(五)教育部公示

81日—831日,教育部在网站上将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六)上报公文

待学校评审完毕后,根据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上报材料的要求和时间。

附件1:《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3:撤销专业申请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