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协议的有关规定,经过院校两级选拔,现将拟选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020年6月5日——6月10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应,联系电话4112143。
附件:2020年拟选派交流生名单
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
附件:2020年拟选派交流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