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3 浏览次数: 580

各学院(单位):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

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拟建设7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教学团队、一流课程、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教改项目等。项目建设具体内涵和要求见附件1-7

二、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单位)根据项目申报要求限额推荐。以下两种情况不得申报:目前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立项或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目前已有立项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包括申请延期在建及因结项不通过而在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推荐(其中教学团队项目除负责人外,还包括排名在前三位的主要参与者)。

2.(单位)内公示。327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建设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报所在学院(单位),学院(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在本单位予以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2020年×××学院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请在excel表中填写打印),向教务处提交材料时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

3.材料报送。43日前,各学院(单位)按照各项目申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院(单位)内推荐公示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各申报项目的《教学工程项目审读表》(附件9)。所有申报材料均需A3套印,支撑材料套印或胶装;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A106室),以上材料同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单位)推荐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命名)发送至540516276@qq.com(切勿在线传送),联系人:于老师,电话:4112143

4.评审公布立项。4-5月,教务处完成初审并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预计9月初正式发文认定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是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成效将是各学院(单位)竞争性获取教学资源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积极认真地组织推荐工作。各学院要通过组织申报“教学工程”,有意识地培养青年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教育教研能力,打造优秀教育师资,为冲击更高层次的教学成果打好基础。

(二)广泛动员,提高辐射

各学院(单位)要以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契机,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激发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本科教学。要通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营造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使命,打造全方位育人体系的良好教育模式,形成“本科教学是基础和核心”的全校共识。

(三)突出重点,凝练特色

各学院(单位)要结合教育厅和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充分考虑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各类项目,辩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整体发展与突出特色、考虑当前与着眼未来的关系,充分论证本学院本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方向和本科教育师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水平,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四、其他

1.各学院(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及推荐材料需经学院(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填写《教学工程项目审读表》(附件9,每项分别填写)后方可上报。

2.各学院(单位)需根据各类项目填报要求严把审核关,凡表格填写不真实、不符合要求或文面有错误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参与评审。

3.为了统筹各学院(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凝聚力量,形成更加优质且有针对性的教学成果,本年度教学工程项目中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项目评审由推荐学院(部门)领导统一汇报,项目负责人列席会议。

 

附件1:一流专业申报说明

附件2:教学团队申报说明

附件3:一流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4:教学成果奖申报说明

附件:5:教学名师申报说明

附件6:青年教学能手申报说明

附件7: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8: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9:《教学工程项目审读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