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26 浏览次数: 825

各学院(部门):

为推进实施《自治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加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自治区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20年度教改项目设综合教改项目和普通教改项目两类。综合教改项目为委托性项目,由学校委托学院或部门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解决我校在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改革薄弱环节和共性核心问题。普通教改项目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2020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

2020度自治区级教改项目拟立项10项,其中综合教改项目3项,每项资助2万元。普通教改项目7项,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教改项目申报和评审,要紧密结合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紧密结合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等情况,给予优先支持。

(二)综合教改项目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带头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该项目由学校委托学院或部门进行研究,不接受学院(部门)申报。普通教改项目主要有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由各学院(部门)进行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每专业可推荐申报1项,每学院可推荐申报1项(有一流本科专业的学院,除一流本科专业推荐1项外,还可推荐1项项目参与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自治区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曾做过相关教学改革研究和科研项目,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单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另一个项目的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五)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含负责人),跨校(单位)联合申报的,其他单位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吸纳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鼓励吸纳援疆干部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学院(部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按照教育厅相关通知,本次项目推荐时值假期,因此采用电子审阅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遴选推荐。并对拟推荐项目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管理

(一)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与一般为2年,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20202-20222月,特殊情况经向教育厅申报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不能按期完成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轮教改项目申请。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或是超过最长时间仍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凡被予以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6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级以上教改项目。同时,核减相应学院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工程类项目推荐名额。

(二)教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教改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级项目组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题验收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需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厅备案。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540516276@qq.com中,电子档命名为“**学院2020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只接受学院专人(教学秘书)统一申报,不接受学院教师单独申报,电子档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推荐清单、项目审查表、项目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文档)。

(二)请被推荐教师认真填写《2020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2020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3)、项目证明材料目录(附件4)。

(三)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本学院推荐项目进行项目审查并填写项目审查表(见附件5)。

(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文目录及论著复印件。

(五)上述材料均先提供电子版,待学校评审完毕后,被推荐项目负责人再行提供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申报清单及项目审查表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具体报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材料一律不退。申报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于枞薏  0991-4112143

电子邮箱:540516276@qq.com

附件.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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