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师范大学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4 浏览次数: 768

关于新疆师范大学开展2019

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课程建设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自治区相关管理文件,本次申报工作以我校被评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的专业(专业名单详见附件2)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政治理论开设课程作为试点,各学院及专业经过内部评审,最终允许各专业及公共政治理论类课程各上报1门参评课程。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课程建设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开课周期至少经过1个学期或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开课周期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以上的建设和完善。

2.本次课程申报类型有: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

3.各类课程详细申报要求均在附件项目申报书中注明,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准备相关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线上一流课程申报需填写附件3中的表1-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需填写附件3中的表4-5;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需填写附件3中的表6-7

4.上述课程申报均需上报课程申报书(A3套印、一式15份)、按专业上报课程申报汇总表(A4打印,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一式1份),所有上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刻盘2张(含申报书、汇总表、支撑材料电子版)。

5.上述材料于2019129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106室)。

三、评审事项

1.本次评审按照《新疆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评审。

2.预计1212日下午进行课程评审答辩,每门课程负责人进行10分钟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课程队伍情况、课程建设要素完成情况、课程过程建设要素情况、今后建设计划、课程特色与创新,本次汇报均需准备PPT。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2020年教务处重点建设项目为课程建设项目,在2019年试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增设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在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优秀课程,推荐参评2020年自治区级或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大讨论,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教学改革氛围。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政治审查,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导教师注重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提升本科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附件.rar

 

 教务处

20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