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3 浏览次数: 520

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含专业实习、专业见习、专业研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野外实习等,不包括实习支教)工作即将开展,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1. 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岗前培训,强化政治纪律和人身安全教育。

  2. 严格按照实习大纲指导学生提前熟悉实习内容。

  3. 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实习工作,务必做到实习内容与专业相符,如实习时间、内容或形式等发生变动,需提前到教务处报批。

  4. 根据实习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自主实习学生人数,提高实习的质量。

    二、实习经费

    各学院于911日前,将本学期专业实习的经费申领材料(见附件1-4)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教务处王阿盟办公自动化,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将经费统一拨付至相应学院,由学院负责实习经费的支出和核销。

    三、实习总结工作

    1.学生实习完毕后须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手册》(见附件5)。学生可编辑电子版打印,也可手工填写。若需电子打印,实习(见习)手册填写内容的字体为宋体小四、行距20磅。指导教师、学院填写部分必须手填。一式两份,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2.学生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和评定。成绩毕业线为60分(含)以上,学位线为70分(含)以上。

    3.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学校(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组织评定。

    4. 评优。每班按照15%的比例评定校级优秀实习学生(由学院审核推荐,计算可四舍五入),学生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6),同时学院可推荐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总数的30%选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被推荐教师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7)。

    5. 召开专业实习汇报会。各学院组织已参加实习和即将参加实习的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汇报会,并推举1名优秀学生参加全校专业实习汇报会,汇报内容以数字故事形式呈现,时间约为6-7分钟。汇报时间、地点和汇报人员确定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 报送教务处材料

       1)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各学院需对本次各类专业实习进行全面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基本概况、具体安排、学院所做主要工作、实习经费使用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后续实习的意见或建议。

    2)专业实习班级统计表。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汇总表。

       4)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5)校级优秀实习学生推荐表。

    6)专业实习相关照片。

        实习照片只报送电子版,其余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按照上述列举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并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标题统一为“新疆师范大学****学院2019*季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总标题为黑体一号字,正文小标题为黑体四号字;正文内容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1.5倍间距。

       总结材料务必于实习结束一周内提交完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报时,应提前告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否则过期不予以评优。学院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四、相关要求

    1. 实习时间为两个月的专业,实习结束后由学院安排正式上课。

    2. 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签署合作协议、进行挂牌等),制定专业实习大纲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 王阿盟, 联系电话:4112144

    附件:

  5. 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计划表 

  6. 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基地信息统计表和基地信息登记表

  7. 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分配表

  8. 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经费申请表和发放表

  9. 新疆师范大学实习(见习)手册

  10.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学生推荐表

  11.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12.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汇总表

  13. 新疆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班级统计表

     

    教务处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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