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 2019-07-15 浏览次数: 3741

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会议决议

    201971216:00在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后勤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教学委员会会议。会议由教学委员会主任帕尔哈提·加拉力校长主持。

    一、关于对张弛毕业论文再次组织答辩的审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纪检委、教育科学学院和教务处的对2018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张弛同学毕业论文是否再次组织答辩的意见陈述,并在委员充分发言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参加投票的委员共31名,24票同意再次组织答辩。符合《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中规定的“教学委员会需作出决议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且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方为有效”的要求。经教学委员会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申述者张弛家长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答辩小组做出的论文答辩结论。

    2.本委员会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表明在答辩过程中可能存在影响答辩公正性的某些因素。

    3.为验证这些因素是否在答辩中对学生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合法权益,教学委员会审议决定另行组织答辩。

    4.再次组织答辩过程中,应按照当年答辩申请论文组织答辩,并由纪检委负责监督实施,确保再次答辩过程和评价的公正。

    5.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培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尤其是要强化对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严格把好学生培养质量出口关。

    二、关于2019年本科新增专业审议决议

    教学委员会分别听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纪检监察、政治学与行政学、书法学、中国画五个申报新增专业的汇报,并在委员充分发言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参加投票的委员共30名,五个申报新增专业得票数均超过全体委员半数。符合《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中规定的“教学委员会需作出决议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且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方为有效”要求。经教学委员会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经教学委员会审议,同时申报新增专业为5个。

    2.各新增专业学院要在进一步修订申报书和对人才培养方案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要求,尽快完成教育部网上填报,并提交教育厅审核。

    3.教务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本次申报新增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教学工作,要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将潜心教学科研与社会关注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推进卓越教师计划。

    5.各学院要始终把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作为专业建设的根本任务,按照“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要求,加强专业建设,强化学生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真正实现师范专业的教育引领作用。

           

 

 

新疆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

(教务处代章)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