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2019】18号)要求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19】250号)(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2021年,教育部计划建设1万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和1万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根据教育部关于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总量不超过行政区域内本科专业布点总数的20%的要求,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点控制在100个左右,分三年统筹规划。国家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具体建设原则、建设方式、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和组织保障等要求,请各学院参照教育部教高厅【2019】18号文件执行。
二、2019年申报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经对自治区高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分析测算,同时综合考虑自治区高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自治区制定了《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方案》,我校可申报11个专业。
(二)工作程序
1.学院推荐。4月22日一5月20日,各学院组织相关本科专业点负责人认真论证后,每个学院可上报1-2个专业,目前在建的自治区重点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必须申报。各学院认真填报《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组织项目评审论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经公示无异议后,5月20日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报送推荐材料(排序推荐)。推荐材料包括《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15份)和《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学校评审。5月21日-5月27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11个一流本科专业点,确定我校申报自治区一级流本科专业点名单。
3.教育厅评审。6月1日-6月15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100个一流本科专业点,确定自治区一级流本科专业点名单,同时作为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评审的名单。
4.网上报送。依据自治区教育厅确定的100个一流本科专业点名单,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完成在线填报。自治区教育厅在线审核提交后,相关高校导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加盖本校公章报自治区教育厅,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报送教育部(新疆大学直接报送教育部)。
三、其他要求
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与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将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若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于2020年和2021年统筹确定。
四、特别说明
附件2《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表一《所在高校基本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填写模板于5月6日后发至各学院。
附件:1.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