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20 浏览次数: 178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教学工作要点》(新师教字[2018]2号)和《关于2018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单位在开课前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检查落实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各类教学用房准备到位、教师(含外聘教师)课表落实送达到位、教材、教具(含书写笔墨)领取发放到位、课桌椅配置到位、学生相关学业安排到位、实践教学环节落实到位、主要节点工作安排到位

二、具体安排

(一)做好各类教学用房使用的准备

1.后勤服务中心在9月3日(星期一)前,做好各类教学用房的保洁、新学期课表张贴、书写笔墨和班车运行等各项工作的检查准备;

2.请各学院负责检查本学院专用教学场地、实验室设施设备落实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联系协调解决;

3.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检查落实全校多媒体教室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

4.相关部门做好上课铃声时间、音量的校准工作

5.请信息管理中心做好教学网络正常运行的检查准备工作。

(二)做好教学任务的检查落实

6.请学院教学秘书核实三类课表信息(教师课表、教室课表、班级课表),确保准确无误(以教务系统课表为准),并书面正式通知教师(含外聘教师)本人和学生班级,9月3日前应完成:①教室课表的张贴(包括实验室、机房、舞蹈室、琴房等);②本学院教学进度表(含实验教学进度表)电子版的报送(发送至邮箱158710500@qq.com)。

7.根据学校规定,开学后两周内不予调课。确需调课,需在教务系统提交调课申请,审核通过后,学院打印《教师调课申请表》及《教室调用单》并按照表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做好教材的发放领取

8.请学院检查预订教材的到书情况,坚决杜绝教材漏订、错、问题教材的订购使用,一经发现,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与图书馆确定领书时间、地点,合理安排和通知学生开课领取教材,及时向全院学生通报教材费使用情况;

10.请图书馆95日前汇总教材预订与发放情况,及时送交教务处质量评价科。

(四)做好学生相关学业安排工作

11.全校博雅课选课详见专项通知;

12.本学期开学初进行体育1)、(3)选课及体育专项技能课选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3.9月5日教务处统一组织2018秋季实习支教学生公共课不及格课程的补考,专业课不及格课程由学院自行组织补考9月10前完成

14.2018年9月初在校园网主页考试信息专栏发布2018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15.MHK报名工作将在20189月7日前完成,请学院通知到位(届时详见具体通知);

16.9月7日前完成2017-2018学年的留级和退学学生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实践环节相关工作

17.请实习支教学院在9月9日前做好出发前准备工作(含返校补考、学院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工作)。其中9月5日上午实习支教班级班主任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实习学校微调工作,9月6日下午召开实习支教指导教师和送队教师座谈会,9月10日实习支教师生出发(届时详见具体通知);

18.有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的相关学院请在9月7日前做好出发前准备,落实实习计划、实习经费,召开动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等,9月上旬各类实习、见习正式开始(届时详见具体通知)。

(六)做好主要节点性工作

19.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研项目)在9 -11月期间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在9月14日之前完成自查材料准备,9月28日前学院完成初审,并向教务处教学科提供相关材料(详见《对2018年在建的各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及结项检查的通知》教字[2018]7-1);

20.《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申报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将于8月30日在OA通知公告栏发布,申报课堂教学评价的教师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登记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确定后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请各学院补充、核查申报教师的信息于公示期内进行调整,因漏报、误报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教师个人和所在学院承担责任。学校将最终公告申报课堂教学评价教师信息,并开始组织督导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工作;

21.10月8日至1130日为“进课堂听课月”,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听课安排,严格履行调、停课程序,提前做好课表的落实和执行,并告知所有授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严格遵守学校的上课时间安排,做好“三方评价”工作。

以上工作学校将按照惯例进行必要的检查落实,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做好安排,确保教学正常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