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第37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期间教学运行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 2018-05-11 浏览次数: 327

关于我校第37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期间教学运行的相关要求

各学院:根据学校《关于举办新疆师范大学第37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新师校办字〔2018〕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8年5月16日—18日在昆仑校区田径场举办第37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运动会期间教学运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期间学校不整体停课。

二、停课范围及注意事项

1、5月16日,全校一年级学生(不含青年政治学院学生、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停课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并观看当天比赛。

2、5月16日,昆仑校区全体本科生停课参加运动会。

3、5月17日、18日,各学院自行安排本科生运动员参加比赛。没有参赛项目的学生继续上课,有参赛项目的同学由学院指派专人为他们办理请假手续。既无参赛项目也无请假手续,又非学院安排的观众席学生,其不上课行为视为旷课并记录在案。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调停课及请假手续,确保全体学生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运动会比赛或正常上课。

青年政治学院、预科教育学院自行统一安排学生。

4、请各学院辅导员及时将本学院参加运动会抽调的班级情况通报给本院全体教师。

5、请参加运动会的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将本班参加运动会抽调情况通报给本班所有课程的授课教师。

6、如因停课授课教师无法完成教学进度的,教师可于运动会之后联系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申请补课教室。

7、运动会期间,参赛运动员中午可在文史楼教室休息。

8、看台观众席学生,由学院根据附件1、2自行安排学生。

三、如因天气原因变动校运会召开时间,上述教学运行基本要求不变。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第37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看台安排图一(5月16日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第37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看台安排图二(5月17日、18日

教务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