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0 浏览次数: 543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7]1013

关于制定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新教高函201716号)(以下简称《通知》),我校共有11个课题获得立项(其中综合改革项目3个,普通项目8个,具体见附件1)。

根据《通知》精神,已获得立项建设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加强教改研究课题管理指导。各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尤其要注重综合教改项目的研究,确保所有立项课题建设取得成效。在课题研究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研究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实践指导,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立项建设的11项教改研究课题要在修改完善《申请书》的基础上,制定“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制定要求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讨论通过后,于10月27日前将A3套印的一式份实施方案后交教务处教学科(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A106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5405162762@qq.com

  

教务处

20171019

 附件1 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doc

附件2 教改课题立项公布名单(最终定稿)0930.xls

附件3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x 

  

附件1 《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附件2 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