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自治区重点专业的公示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专业的通知》(新教高办{2011}11号)要求,我校2017年6月18日组织召开了新疆师范大学申报自治区重点专业项目评审会,经过评审专家认真、细致的评审,我校最终拟推荐2个专业申报自治区重点专业,具体结果如下:
序号 | 建设类型 | 学院 | 专业 | 负责人 |
1 | 战略新兴专业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 孙卫国 |
2 | 创新创业示范专业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焦黎 |
公示期为2017年6月19日——25日。广大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4112143。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