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分制改革,规范学分制收费管理,防范收费风险,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自治区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全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专项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7654286
附件: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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