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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排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05日 13:12  点击:[]

    各学院及各授课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学期课程的排课工作,该工作将全部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现将本次排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环节时间节点

    1.培养方案检查阶段:116日1111日

    各学院须认真检查教务系统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各专业教学计划不允许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须提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出申请(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后盖章),申请通过后在教务系统完成修改。

    2.生成执行计划阶段117日1111日

    教务系统中的培养方案检查无误后,系/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生成执行计划执行计划生成后不允许再做更改。

    3.开课生成阶段:1112

    教务处将于11月12日生成所有开课任务。

    4.教学任务安排阶段:117日11月23

    各学院教学秘书维护排课教学任务信息,包括安排合班、单班、授课教师、设置上课周次、是否需要排课、是否需要场地、连排节数(因各校区合堂教室紧张,合堂班连排节数只能为2或者4,原则上不允许3节连排)、周学时、成绩录入人等。

    5.排课阶段:1112日至11月28

    各学院须认真确定相关任课教师,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再由教学秘书负责在教务系统中安排授课教师、节次和教室。遵循“先排通识必修课,再排专业课”的原则,具体排课顺序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通知为准。

    6.学生名单预置阶段:1113日至11月28

    排课完成后,请相关学院及时完成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专业选修课等课程名单预置工作。如不及时预置名单,将会造成学生通识选修课与专业课冲突等问题。

    7.检查课表阶段:12月1日—5日

    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者错排等现象。如需微调,于12月5日前完成。课表核对结束后,课表将锁定。

    8.学生选课阶段:选课工作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此次排课工作充分考量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师生的时间安排以及课程之间的逻辑关联等多方面因素。排课范围涵盖本学期所有专业、所有年级的课程。

    2.请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到教授、副教授全覆盖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尽早做好外聘教师储备工作。

    3.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排课工作,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工作人员须明确分工,齐心协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4.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晚上9—10节、周三下午5—8节、周六、周日全天不排课。

    5.授课教师的上课地点应尽量集中安排。每位授课教师一天内的课程,原则上应全部安排在同一个校区;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到,每半天的课程也需相对集中在一个校区,严禁同一任课教师每半天的课程分散在两个校区。

    6.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平行班可合班授课,不同校区的两个行政班不能合班授课。

    7.所有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课程表初步拟定后,请各学院审核并进行全面公示根据师生意见进行调整优化,切勿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推进进度。

    8.通识选修课开课安排及排课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联系电话:4112140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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