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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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级(含)以上一流专业经费申请等级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11-2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自治区级(含)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经费的通知》要求,教务处对各自治区级(含)以上一流专业申报书中的基本建设、标志性成果产出和下一阶段专业建设计划三方面情况予以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我校23个自治区级(含)以上一流专业经费申请等级,具体等级公示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专业级别

    立项年度

    经费等级

    1

    小学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国家级

    2019

    优秀

    2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国家级

    2019

    优秀

    3

    教育技术学

    教育科学学院

    国家级

    2020

    优秀

    4

    美术学

    美术学院

    国家级

    2021

    优秀

    5

    物理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自治区级

    2019

    优秀

    6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国家级

    2019

    优秀

    7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国家级

    2020

    优秀

    8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家级

    2019

    优秀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自治区级

    2020

    优秀

    10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国家级

    2019

    优秀

    11

    特殊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自治区级

    2019

    优秀

    12

    人力资源管理

    商学院

    自治区级

    2021

    良好

    13

    旅游管理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国家级

    2019

    良好

    14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化工学院

    自治区级

    2019

    良好

    15

    地理科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国家级

    2020

    合格

    16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国家级

    2019

    合格

    17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学院

    自治区级

    2021

    合格

    18

    心理学

    心理学院

    国家级

    2021

    基本合格

    19

    音乐学

    音乐学院

    国家级

    2019

    基本合格

    20

    运动训练

    体育学院

    国家级

    2021

    基本合格

    21

    表演

    体育学院

    自治区级

    2020

    基本合格

    22

    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自治区级

    2021

    基本合格

    23

    舞蹈学

    音乐学院

    国家级

    2021

    基本合格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28日。广大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991-4112143,邮箱:540516276@qq.com。

                                                                             教务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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