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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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强技能、促提升、助发展” 系列培训活动的通知 ——了解新规程 学好普通话

    来源: 时间:2023-05-16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师范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方案》,以学促干,找准推进工作的切入点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注重实干实践实效,教务处根据前期调研、座谈情况,拟针对学生重点关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教师资格证、“卓拔培优计划”内容,开展“强技能、促提升、助发展”系列培训活动,共三场讲座。现将第一场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座主题及内容

    为确保我校应试师生知晓普通话水平测试过程中的新要求,积极为我校师生提供应试服务,教务处围绕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举办“了解新规程 学好普通话”讲座,针对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测试流程、考试注意事项、等级证书发放等方面的变化进行详细讲解。

    二、讲座时间

    2023年5月17日下午16:00—18:00

    三、参与人员

    本次讲座面向我校全体师生。

    四、讲座方式及地点

    本次讲座运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线上:师苑直播(http://tv.xjnu.edu.cn)。

    线下三校区共同开展,主会场设置在温泉校区昆仑讲堂,分会场设在三校区教室观看直播,具体教室分配详见下表。

    校区

    学院

    大一学生人数

    分配教室

    座位数

    温泉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72

    3号教学楼A区
    207、209、227、229

    334

    商学院

    418

    3号教学楼B区
    106、108、110、112、114、128

    488

    政法学院

    352

    2号教学楼A区
    110、116、126、128、B区133

    397

    历史与社会学院

    208

    2号教学楼A区
    202、204、206

    248

    教育科学学院

    311

    3号教学楼A区223、225
    3号教学楼B区204、206、208、210

    367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68

    3号教学楼A区201
    3号教学楼B区202

    336

    外国语学院

    242

    3号教学楼A区
    127、129、131、133

    308

    数学科学学院

    329

    2号教学楼A区212
    2号教学楼B区207、209、223

    360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58

    2号教学楼B区225

    94

    心理学院

    158

    3号教学楼B区116、130

    196

    生命科学学院

    293

    3号教学楼B区222、224

    372

    昆仑校区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390

    文史楼
    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10

    464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429

    田家炳楼
    304、305、306、307

    478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434

    文史楼
    201、202、203、204、205、206、207、209

    498

    化学化工学院

    279

    文史楼
    101、102、103、104、106、107、108

    338

    体育学院

    276

    文史楼
    301、302、305、306、307、308

    335

    音乐学院

    338

    文史楼
    401、402、406、407、408、409

    411

    美术学院

    334

    田家炳楼
    204、205、206

    384

    文光校区

    预科教育学院

    由两学院自行安排教室

    青年政治学院

    五、具体安排

    1.温泉校区各学院(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心理学院)按照30人/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及心理学院按照15人/学院由教学秘书带领至昆仑讲堂听现场讲座。其余学生按照指定教室观看线上直播。

    2.昆仑校区及文光校区各学院按照指定教室观看线上直播。

    3.各学院一年级学生必须听取本次讲座,二、三、四年级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自愿参加。

    4.本次讲座可计算第二课堂学分。请通过学院分团委在“到梦空间”网络管理平台中发布讲座活动信息,方便学生报名及学分认定。

    5.讲座结束后,5月18日上午12:00前将本学院师生在指定教室和线上参加讲座的照片(3-5张)发至教务处任铭OA中。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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